(资料图)
1、 明科举有以五经取士之法,每经各取一名为首,名为经魁。乡试中每科必于五经中各中一名,列为前五名。清亦沿称前五名为五经魁,或五魁。
2、 乡试第三、第四、第五名被称为“经魁”。
Copyright © 2015-2023 非洲科学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2005074号-8 联系邮箱:58 55 97 3@qq.com